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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诚坦易爱民如子的晚明重臣王之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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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极老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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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2-21 09:24 来自河北 石家庄

真诚坦易爱民如子的晚明重臣王之寀

王之寀,又名王之肕,字心一,陕西大荔县朝邑(1958年因修建三门峡水库撤消朝邑县,并入大荔县,现改为朝邑镇。)人。晚明著名政治人物。

万历辛丑年(公元1601年)王之寀科考中榜进士,同年十二月以知县即用试为无极县知县,在无极试用考察九个月后,公元1602年调任政务繁剧的清苑任知县。王之寀在清苑任知县几年后,调往南京人刑部主事。

万历39年(公元1611年)吏部简选调用王之寀为河间府庆云县任知县。后升迁为刑部右侍郎。万历四十五年(1617)京官考核,给事中徐绍吉、御史韩浚利用拾遗纠察机会弹劾王之寀肕贪财,于是削籍为民。天启四年(公元1624年)秋天,廷臣多为他伸冤,召回恢复旧职。

天启五年(公元1625年),魏忠贤专擅朝政其更加势力嚣张,他的党徒杨维垣首先为“梃击案”翻案,极力诋毁王之寀,将他除名。不久把他列入汪文言案中,交给抚审问。岳骏声又攻击他,并且说他勒索郑国泰二万两,下诏追查。等到编修《三朝要典》,将王之寀定为“梃击案”首犯,于是下诏将王之寀逮捕入狱,判处窝赃银八千两。不久王之采因受刑﹑饥寒病死狱中。

崇祯初年(公元1628年),王之寀冤案得到平反,恢复官职,赐予救济。

王之寀在无极、清苑、庆云等县期间,为人真诚坦易,爱民如子,重农礼士兴利革弊,不事严刑峻法,有诉讼案件主张调解议和。与他交谈句句是肺腑之言,如家人般亲近。调离无极县时,城里百姓攀辕卧辙,像失去父母一样嚎啕大哭、惊天动地。

《无极县志》、《清苑县志》、《庆云县志》、《正定府志》将王之寀列为名宦,《明史》为王之寀列传—《王之肕传》。

附1:《正定府志.王之采》

王之采,朝邑人进士,万历三十年令无极,为人真诚坦易,有讼惟令和解,不是鞭扑,在任九阅月,重农礼士,利兴弊革,所措皆得民心。调清苑,百姓攀辕卧辙。赵星南为撰去思碑,后官至正卿,祀本邑名宦。

附2:梃击案

明末三大奇案之一。

梃击案,发生在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年)。当时,神宗皇后无子嗣,王恭妃生子常洛,郑贵妃生子常洵。在中国历代皇朝的礼制中,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太子 ,皇后无所出时,则以年长者为太子。由于王皇后无子,故朝臣主张立年长子为太子,皇长子朱常洛,万历十年出生,是神宗宫女所出。皇三子朱常洵,万历十四年出生,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,因郑贵妃得宠,神宗想违背“立嗣以长”的祖训,册立朱常洵太子,遭到东林党的反对。万历二十九年,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,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策立常洛为皇太子,常洵为福王,封地为洛阳国本之争,演变成皇帝与士绅大臣的势力之争。结果,郑贵妃忍无可忍,终於爆发明朝立国以来最严重宫廷仇杀事件——梃击案。万历四十三年(1615年)五月,有一男子张差,手持木棍,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,击伤守门太监,太子内侍韩本用闻讯赶到,在前殿逮捕张差。

光天化日之下,手持木棍闯皇宫击伤多人——朱常洛马上把此事报告给万历皇帝。在此之前,这位老皇帝已经多年不临朝了,他当即命令法司提审问罪,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按律当场审讯。

经过御史刘廷元审讯,张差是蓟州井儿峪人,语言颠三倒四,常提到“吃斋讨封”等语。有一天,刑部提牢主王之寀为牢中犯人分发饭菜,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。用饭菜引诱他:“实招与饭,不招当饥死。”张差低头,又说:“不敢说。”王之寀当即命牢中其他狱吏回避,只留两名狱卒在旁,亲自对他进行审问。在威逼引诱之下,张差说出了实情。原来张差靠砍柴与打猎为生,在一个月前,张差在济州卖完货後,赌钱输了,结果遇上一位太监太监说可以带他赚钱,张差随这位太监入京,见到另外一位老太监,老太监供与酒肉。几天後,老太监带他进紫禁城。老太监交木棒给张差,又给酒张差饮。带他到慈庆宫,著他进宫後见人即打,尤其见到穿黄袍者(是太子朱常洛)。这是奸人,要把他打死。老太监言明,如打死穿黄袍者,重重有赏,如被人捉住,他会救张差。

张差的供言,结果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、刘成指使。这一审问,牵出惊天阴谋。

陆梦龙马上派人审问庞保、刘成二人,经核实,张差说的基本无误。但是庞保、刘成二人,仅是两名太监,地位低下,单凭他们不可能有如此胆量。可他们均是郑贵妃的内侍,莫非此事是郑贵妃背后指使?一时间朝野哗然,纷纷猜测,都怀疑郑贵妃想要谋杀太子,以便扶立福王王志何士晋张问达等奏疏谴责外戚郑国泰“专擅”。

消息传开,郑贵妃则惶惶不可终日,向皇上哭诉。太子随后也赶来见万历皇帝万历皇帝看到双方如此对立,指着郑贵妃说:“群情激怒,朕也不便解脱,你自去求太子吧!” 朱常洛看到父亲生气,又听出话中有音,只得将态度缓和说:“这件事只要张差一人承担便可结案。请速令刑部办理,不能再株连其他人。”万历皇帝听后,频频点头称太子说得对。万历皇帝见牵扯到郑贵妃,也不想再追查下去。最终结果皇帝和太子都不愿深究,最後以疯癫奸徒罪将张差处以凌迟。张差临死前曾说:“同谋做事,事败,独推我死,而多官竟付之不问。”(据《先拨志始》)。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会审庞保、刘成两人,由于人证消失,庞、刘二犯有恃无恐,矢口否认涉案。六月一日,明神宗密令太监将庞保、刘成处死,全案遂无从查起,一场引起官场争斗的梃击案最后就这样不了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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